A.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l0万元
B.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偿还10万元
C.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与乙分别偿还5万元
D.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乙偿还10万元
A.20.62
B.22.62
C.20.25
D.20.99
A.24868
B.30000
C.20000
D.17355
Y公司未经审计的2003年度会计报表中的部分会计资料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42000 股本 15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000 法定盈余公积 2000 法定公益金 1000 未分配利润 6000 利润总额 3000 净利润 2400 A和B注册会计师确定Y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300万元,并分配至各会计报表项目,其中部分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如下: 会计报表项目 重要性水平(万元) 银行存款 5 应收帐款 60 存货 20 长期股权投资 30 固定资产原价 100 累计折旧 1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无形资产 20 长期待摊费用 20 应交税金 10 其他应付款 30 预提费用 40 预计负债 50 Y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具体计提比例为:帐龄1年以内的(含1年,以下类推),按其余额的10%计提;帐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帐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帐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80%计提。
经审计,A和B注册会计师发现Y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Y公司应收D公司货款的帐面价值为1400万元(帐面余额为2000万元,相应的坏帐准备为600万元),由于D公司无法偿还货款,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债务重组:D公司以其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抵偿该项债务(不考虑相关税费),债务重组日为2003年8月1日。Y公司据此于2003年8月1日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000万元,、“坏帐准备”600万元、“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400万元,贷记“应收帐款-D公司”2000万元,并拟对该债务重组事项在2003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规定予以披露(D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0万元,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2)E公司系Y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在国外投资设立的联营公司,其2003年度会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Y公司占E公司45%的股权比例,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故在2003年度会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确认了该项投资收益1620万元。E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能审计。
(3)2003年12月,经与F公司协商,Y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换取F公司一台生产设备。Y公司专利权的帐面价值和帐面余额均为8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9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教育费附加);F公司生产设备的帐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1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为840万元,F公司另支付60万元现金给Y公司。2003年12月31日,Y公司办妥专利权过户的相关法律手续,收到F公司汇付的银行存款60万元以及换入的生产设备,将该生产设备在生产车间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费用忽略不计),于当日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788.66万元、“银行存款”60万元,贷记“无形资产”8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45万元、“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3.66万元,并拟在2003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该交易事项按规定予以披露。
(4)Y公司2003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为29600万元,资产总额为28400万元。A和B注册会计师经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后认为Y公司编制2003年度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
(5)A和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Y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通过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发现Y公司2003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明细帐上记载的一批甲产品的销售业务,在2002年12月已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按有关规定建议作如下审计调整分录:借记“应收帐款”1170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万元;同时结转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900万元,贷记“存货-甲产成品”900万元;并补提相应的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帐准备”117万元,贷记“坏帐准备”117万元。Y公司接受审计调整建议,对2002年度会计报表予以调整,但未对2003年度的相关会计记录进行调整。该笔应收帐款在2003年12月1日尚未收回。
(6)Y公司为G公司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2003年10月,G公司因经营严重亏损,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已到期的该笔银行借款。银行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Y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支付本息3200万元。2004年2月5日,法院终审判决银行胜诉,并于2月15日执行完毕。考虑到无法向G公司追偿,Y公司在2004年2月支付该笔款项的同时,将其全额计入当月营业外支出项目。对上述事项,Y公司拟在2003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7)2003年8月,Y公司与某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委托该公司承办Y公司产品 广告业务,包括电视广告和路边广告牌两种形式。广告代理合同约定:电视广告费用360万元,播放时间为2003年9月;路边广告费用为600万元,展示时间为2003年9月至2007年8月共4年,若因故在展示期间中止广告,则代理方应退还未展示期间所分担的广告费用。Y公司于2003年8月支付上述费用计960万元,并且考虑到电视广告的受益期间难以准确界定,于当月将电视广告费与路边广告费用一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自2003年9月起的48个月内平均摊入营业费用,2003年度共摊销80万元。
要求:
(1)如果不考虑重要性水平,针对上述第①、第③、第④、第⑤、第⑥和第⑦个事项,请分别回答A和B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提出审计处理建议?若需提出审计调整建议,请直接列示审计调整分录(审计调整分录均不考虑对Y公司200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如果考虑审计重要性水平,假定Y公司分别只存在上述7个事项中的1个事项,并且只接受A和B注册会计师对第④个事项提出的审计处理建议(如果有),在不考虑其它条件的前提下,请分别指出A和B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3)如果考虑审计重要性水平,假定Y公司只存在上述第④个事项,并且接受A和B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审计处理建议(如果有),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编制Y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
A.保证与质押均成立
B.保证与质押均不成立
C.保证不成立,质押成立
D.保证成立,质押不成立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A.2020年12月31日前
B.2021年1月9日前
C.2021年12月31日前
D.2022年1月9日前
黄河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殊说明外,都已经按照相应会计处理计算了所得税。黄河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黄河公司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0年3月28日完成。黄河公司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0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10年4月30日。
1.2010年3月1日,黄河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9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
(1)2009年1月1日,黄河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黄河公司支付341万元。
2009年1月6日,黄河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假设税法规定,以旧换新销售中,销售新商品按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回收旧商品按照购迸商品处理。
(2)2009年10月15日,黄河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2009年10月15日,黄河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黄河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黄河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贷:库存商品 140
为了简化处理,假设税法规定该种情况收入的确认时间与会计相同。
(3)2009年10月,黄河公司与M公司签订了一项当年11月底前履行的供销合同,由于黄河公司未能按合同供货致使M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M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此项诉讼至2009年12月31 日尚未判决,黄河公司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2010年2月18 日,黄河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明确其败诉并需赔付M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黄河公司对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于当天如数支付了赔款。假设税法对该项赔偿损失允许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4)2009年12月1日,黄河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黄河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日,黄河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5)2009年12月1日,黄河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黄河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黄河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黄河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
(6)2009年12月1日,黄河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黄河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
12月1日,黄河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9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9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2.2010年,黄河公司发生的事项如下:
(1)2010年3月8日,董事会决定即日起将公司位于城区的已出租的一幢建筑物的核算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建筑物系2009年4月20日投入使用并对外出租,入账时初始成本为1 940万元,公允价值为2 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相同;年租金为180万元,按月收取;转换当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 500万元。
(2)2010年1月20日,因企业管理不善引起意外火灾一场,造成公司一生产厂房被烧毁。根据会计记录,被毁厂房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与税法相同),自2008年1月投入使用,按双倍余额递减法(税法规定为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10%(与税法相同),未计提减值准备。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意给予70万元的赔款,其余损失(不考虑被毁厂房清理费用和残值收入)由企业自负。假设税法对该项财产损失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7~12问题:
黄河公司对2010年3月1日发现的资料1事项(2)进行账务处理,应调整利润表“净利润”项目的金额是()万元。
A.60
B.-60
C.-45
D.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