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稿酬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A.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B.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个人经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B.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 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 ——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A.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C.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D.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E.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A.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业主的工资
B.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的董事费
C.在校学生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报酬
D.不变更企业形式,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承包费
A.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在工资、薪金总额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B.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C.个体工商户从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A.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的董事费
B.不变更企业形式,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承包费
C.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业主的工资
D.在校学生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报酬
B.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C.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D.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