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A.各共有人对于遭受的外部侵害,只能在自己共有份额的范围内向共有关系以外的侵害人主张权利
B.在共有人对共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该义务是可分的,例如偿还第三人对于共有物的修缮费,则各共有人应当按其应有份额对第三人承担义务
C.在共有人对共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义务的性质是不可分的,共有人应负连带义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D.在连带责任中,共有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在替其他共有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后,有权请求其他共有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A.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依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
B.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
C.各个共有人按份额地对共有财产的某一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局限于共有财产的某一部分,而及于该财产的全部
A.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B.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C.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D.其他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受期限限制
A.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
B.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份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按份共有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也有权继承其应有部份
C.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有权自主决定处分共有物
D.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A.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B.各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有分割请求权;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
C.对共同共有物的处分,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2/3以上同意,才发生对外效力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物的分割与按份共有相同
E.按份共有人和共同共有人对外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