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誉的初始确认
B.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的交易或事项
C.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D.企业合并取得的按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该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的
E.商誉的最终确认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申报2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0×8年,甲公司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零;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4000万元,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2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2)20×8年9月5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甲公司于20×6年购入的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8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20×8年10月3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至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20×8年,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800万元,至年末尚未支付。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其他相关资料
①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8年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
(1)确定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得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答题卷第5页“甲公司2008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3)编制甲公司2008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记录。
A.570
B.306
C.300
D.276
A.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B.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当期公允价值上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
D.企业自用房屋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因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E.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额,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A.570
B.300
C.270
D.370
A.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
B.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应以未来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C.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余额等于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现行所得税税率(无预期税率)的乘积
D.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坏账准备的计提额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期初的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截至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因乙公司2×15年实现净利润,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万元;因乙公司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其他综合性收益增加,甲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万元;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调整系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乙公司以前年度的净利润。甲公司计划于2×16年出售该项股权投资,但出售计划尚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2)1月4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10万份股份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1股普通股,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甲公司工作满3年才可行权。甲公司因该股权激励于当年确认了55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税法规定,行权时股份公允价值与员工实际支付价额之间的差额,可在行权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预计该股份期权行权时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1600万元,预计因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数不超过可税前抵扣的金额。
(3)2×15年甲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宣传费支出1600万元。税法规定,不超过全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于税前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5年度销售收入9000万元。
(4)甲公司2×15年度利润总额4500万元,以前年度发生的可弥补亏损400万元尚在税法允许可结转以后年度产生的所得抵扣的期限内。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境内居民企业,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及其他因素。甲公司于年末时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产生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资产,并说明理由。
(2)分别计算甲公司2×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账面余额,以及甲公司2×15年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