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加计扣除的项目是:()。
A.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C.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
D.资源综合利用支出
A.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C.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
D.资源综合利用支出
A.10% 10%
B.20% 10%
C.40% 30%
D.50% 150%
A.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200%加计扣除
C.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70%计入收入总额
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A.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可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加计扣除额度
B.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C.企业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作各方可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不同项目分别归集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E.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
A.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县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
B.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需要鉴定
C.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5年
D.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A.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实际发生额蝗75%在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或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B.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0
B.75
C.100
D.125
A.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C.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的投资额
D.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