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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的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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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20年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20]41号)提出,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A.3个月以上
B.6个月以上
C.9个月以上
D.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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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优惠的高端紧缺人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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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文件的有效执行期是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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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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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A.10%(含)
B.20%(合)
C.25%(含)
D.3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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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
B.2025年后全部境外直接投资
C.2025年前新增境内直接投资
D.2025年后新增境内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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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房地产行业
B.制造业
C.农业
D.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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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B.总机构
C.分支机构
D.省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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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海南全岛封关运行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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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2020年7月5日电,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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