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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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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承担

解析:【解析】发起人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甲以乙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所租房屋供乙公司使用,应由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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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乙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下列有关该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出租方有权要求甲承担合同责任

B.除非乙公司确认该合同,否则出租方无权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C.出租方有权要求甲和乙公司连带承担合同责任

D.由于该合同以甲个人名义签订,出租方只能要求甲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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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服装厂与乙服装厂经过协商决定双方各自出资100万设立一个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能否设立()。

A.不能,因为新设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超出了两厂的生产经营范围

B.不能,因为新设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与两厂的经营范围不属于同一类型

C.可以成立,但两厂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自己的生产范围

D.可以成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受出资人的生产经营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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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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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

(2)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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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丙于2006年6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出资17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乙
以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出资,丙以知识产权作价130万元出资。2007年1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7年4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在清算中查明:乙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5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200万元,乙的个人财产仅为30万元。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出资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4)对乙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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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约定由乙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以丙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丙公司因故未成立,尚欠丁公司房租2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金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D.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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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乙、丙于2017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持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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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于2016年3月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8年5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出资不足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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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 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9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9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0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10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永发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2.永发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永发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永发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永发公司是否应承担上海分公司的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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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案例1]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

[案例1]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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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

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

B.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财物,要求被自己提拔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

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用 这一职务在采购物资时 收受回扣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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