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油系统应尽量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B.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C.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无须将管子冲洗干净;
D.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E.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并联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识牌。
A.所有Ⅰ、Ⅱ级管系用管以及设计压力大于0.35MPa的蒸汽管、给水管、压缩空气管和燃油管连同附件一起,在制造完工后包扎绝热材料或涂装前,均应经液压试验。
B.装船后所有管系均应在工作情况下检查泄漏情况。
C.燃油管系、油舱加热管系、通过双层底舱或深舱舱底水管以及液压管系,应按要求进行液压试验。
D.管系上的泵、阀及附件按要求做液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