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历类考试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

A.予以纠正

B.限期纠正

C.立即纠正

D.以上都不对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内从…”相关的问题
第1题
2020年1月,某学校校长刘某某明知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仍为其妻子开设的有成教育有限公司担任软笔课老师刘某某同志身为一名党员,理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其却违反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0年8月14日,市纪委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请问:刘某某违反了哪项党的廉洁纪律?()

A.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B.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C.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D.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

A.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B.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C.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D.应当开除党籍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给予党纪处分

A.家风建设

B.家庭建设

C.家属教育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领导干部离任()内,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离任时所在单位管辖的地区和该领导干部离任时管辖的业务范围从业应遵守《海关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的规定》。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廉政准则》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提供便利条件。

A.承包工程

B.生产经营

C.开发房地产

D.经商、办企业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属于违反()

A.廉洁纪律

B.群众纪律

C.工作纪律

D.生活纪律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
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