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增载货车车型、适于增载货物品类及允许增载重量按()有关规定办理。
A.装车站
B.车务段
C.铁路局
D.铁道部
A.拆卸座位载货的旅行车、面包车等车辆,若行驶证注明为客车的,按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计费;若行驶证注明为货车的,按计重计费
B.不能载货的专用作业车按货车计重计费(救护车按车型收费)
C.牵引车单机头按二类车判别
D.客货两用车按车型计重计费
E.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口称重实际车货总质量计费
A.车龄≥6 年的出租车
B.车龄≥8 年的其他类型车辆
C.车龄≥6 年的轻微型载货汽车、矿山作业用车、带拖挂的牵引汽车
D.车龄≥12 年的非营运客车(不含越野车)
A、对车道检测超载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其中二轴车辆暂按18吨检测,三轴车按25吨检测,四轴车按31吨检测,五轴按43吨检测,六轴按46吨检测。
B、对车道劝返标准进一步明确,其中二轴不超过18吨;三轴普通载货汽车不超过25吨,挂车和铰接式列车不超过27吨;四轴普通载货汽车不超过31吨,挂车和铰接式列车不超过36吨;五轴车不超过43吨;六轴因车型规定较为复杂,一律以行驶证为准;其他车型在人工无法判别情况下,一律以行驶证为准。
C、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D、特种作业车超过55吨的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如吊车,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5吨。对持合法超限运输证的车辆要及时放行,必要时,交通执法部门要通过系统协助做好证件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