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发生的、现场签证及外判设计院负责的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在事件发生的()个工作日内,按正常流程发起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审批流程(需在流程上注明“紧急情况流程”)
A.2
B.3
C.5
D.7
3
A.2
B.3
C.5
D.7
3
A.预估造价>100万元的现场签证以及由外判设计院负责的设计变更,项目部及区域各级审批人需在自提出事前审批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B.施工方按要求施工完成后,若采用线上模式,需在完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发起流程,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项目部、监理方、区域需在完工之日起最长时限在45日历天内完成完工确认审批
C.施工方按要求施工完成后,若采用线下模式,由施工方填写现场签证单,项目部、监理方及区域需在完工之日起最长时限在60日历天完成确认审批
D.签证变更隐蔽工程完工覆盖前,原则上施工方须通知甲方现场测量核实,并填写收方单
A.建设单位
B.业主项目部
C.监理项目部
D.施工项目部
A.对于出现的有涂黑情况的签证内容,认定为涂改签证,审核部 门视为无效,需重新办理
B.签证金额占比>2%,由区域根据集团审核金额及占比,发联系单由项目总确认
C.因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资料不闭合,且经与项目核实后该不闭合的资料确应计算费用的,则由项目总承责,承责原则:统计多出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份数,按每份 10000 元/份承责
D.签证预估造价过高,导致过程中进度款超比例支付,由项目部负责追回,如无法追回则由项目部承担该部分损失的 20%费用,(最高不超过15万/每份合同)
A.负责具体落实工程结算管理要求,参与工程建设过程分部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时确认完工工程量
B.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C.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工作
D.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并上报工程结算,配合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E.配合开展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A.监理单位
B.业主项目部
C.设计单位
D.建设管理单位
A.施工项目部
B.业主项目部
C.物资部门
D.设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