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2018年2月10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票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A.3月15日
B.3月10日
C.4月1日
D.3月1日
A.2150
B.1550
C.1400
D.2000
A.2017年3月20日之前
B.2016年3月20日之前
C.2017年4月10日之前
D.2018年4月10日之前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如下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业务:
(1)20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向A公司定向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5元)作为对价,取得A公司拥有的甲公司60%的股权。在此之前,A公司与长江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长江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50万元;为发行股票,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证券商佣金、手续费100万元。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长江公司于当日取得控制权。
2017年3月10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017年3月20日,长江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
2017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期末经减值测试,长江公司对甲公司的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2)2017年7月1日,长江公司从乙公司的原股东处购入乙公司100万股股票,享有其有表决权股份的51%,能够控制其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时共支付价款54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
2017年7月14日,长江公司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40万元。
2017年度,由于乙公司的经营业绩滑坡,期末长江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
要求:(1)根据资料(1),分析、判断长江公司合并甲公司属于何种合并类型,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长江公司在2017年度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23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
2018年3月1日,注册会计师与甲司就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务报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对甲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与A产品减值以及非专利技术摊销相关的会计处理提出质疑,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200件当年投产并完工的A产品,成本为48万元/件(与计税基础一致),市场价格为47万元/件,其中,50件将用于屨行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合同价格为51万元/件,预计A产品的销售费用均为1万元/件。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200件A产品计提了2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税法规定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当期税前扣除,甲公司因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资料二: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购入一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非利技术并立即投入使用,甲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该非专利技术取得时的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税法规定,该非专利技术不低于10年进行摊销扣除,为此甲公司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均按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非专利技术进行摊销摊销金额为1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非专利技术没有发生减值。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1)根据资料一,判断甲公司对A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计算甲公司对A产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并编制差错更正的会计录(与企业所得税、留存收益相关的会计分录一并更正)。
(2)根据资料二,判断甲公司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非专利技术进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由。如不正确,编制甲公司更正该非专利技术会处理差错的会计分录(与企业所得税、留存收益等相关的会计分录一并更正)。
A.504
B.0
C.336
D.168
A.797
B.800
C.837
D.840
A.2490000
B. 2499000
C. 2550000
D. 2559000
A.10 000
B.10 500
C.10 600
D.11 000
A.-4, 68.8
B.710,68.8
C.60,68.6
D.710,66
甲企业2017年年初拥有一栋房产,房产原值1 000万元,3月31日将其对外出租,租期1年,每月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1万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2017年甲企业上述房产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08
B.3.18
C.3.76
D.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