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户口簿
B.临时身份证
C.护照
D.户籍证明
A.开户局
B.开户局所属县市局联网网点
C.开户局所在省任一联网网点
D.任一联网网点
A.客户已经用15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开户,再使用18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开户时,系统会提示该客户身份证号码需要升位,经办员应对客户的证件号码予以维护。
B.当客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两个要素与系统内已存在的客户资料吻合时,系统提示可能会存在相同的客户,这时经办员需要通过对客户资料进一步认真核对,判断该客户是否已开立客户号。
C.客户持户口簿、护照等证件要求开户时,经办员应询问客户是否在我行办理过业务,同时分别在证件号码栏录入对应的证件号码及居民身份证号码查找客户信息,确认客户未在我行开户后方可办理。
D.证件号码中有汉字的,旧系统用拼音代替;新系统则使用汉字。经办员应注意使用两种可能的编码规则进行客户的查找和确认。
A.客户购买非托管的凭证式国债后,可办理转托管将其持有的凭证式国债托管至一卡通下
B.要求客户的一卡通户口与国债户口属于同一客户号,有相同的户名及开户证件。
C.转入该一卡通后,国债兑付(提前)的取款方式与该一卡通的取款方式相同
D.非托管凭证式国债取款方式为“凭密码”的可在同城任一网点办理转托管业务,取款方式为“无限制”的只能在开户网点办理
E.只能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
A.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B.通过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与开户局及开户方联系,确认原因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C.直接与开户局及开户方联系,确认原因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D.要求客户与开户局开户方联系,确认原因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A.开户网点应查询客户的反洗钱风险分类等级,并对其进行公转私限额及批量支付权限的设置。
B.开户网点应查询客户的信用评价分类等级,并对其进行公转私限额及批量支付权限的设置。
C.若该单位为二类客户,应关闭其付款业务的“批量支付”功能
D.若该单位为三类客户,应关闭其付款业务的“批量支付”功能
E.根据电子银行操作规程规定,若该单位属于二类(或三类)客户,经开户网点网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直接审批同意客户的申请,不需客户提供附加的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
F.根据电子银行操作规程规定,若该单位属于二类(或三类)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供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办理公转私或批量支付业务的用途及设置该限额的必要合理性。
A.客户需持本人持身份证明及“一卡通”或存折到我行柜台填写“招商银行储蓄国债代销业务申请表(帐户类)”,“业务类型”勾选“国债帐户关户”
B.如系代办关户,代办人需持存款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及“一卡通”或存折到我行柜台办理
C.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必须是该储蓄国债帐户对应“一卡通”或存折的有效身份证明
D.如果储蓄国债帐户中有国债余额或帐户处于非正常状态,不予关户
E.关户业务只能在开户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