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监控停电审批后,供电分局是否已及时通知客户,是否已在相关渠道进行公告。通过短信通知的,监控短信发送是否正常。停电通知时限:计划停电提前7天,临时停电提前24小时。
B.监控停电、送电是否按原安排的时间执行。
C.监控停电变更、延时后,供电分局是否在确定变更后30分钟内通知客户并进行公告。
D.监控停电变更、延时后,供电分局是否在确定变更后10分钟内通知客户并进行公告。
A.因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B.因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C.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
D.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