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说法,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B.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C.公司合并的,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合并前公司的全部债务
D.公司分立的,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务平均承担责任
BD
A.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B.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C.公司合并的,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合并前公司的全部债务
D.公司分立的,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务平均承担责任
BD
A.公司的合并、分立方案均需要经过董事会审批
B.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的,都无需清算
C.如果公司在分立前没有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则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
D.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台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变更)的,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B.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C.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申请
D.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
A.公司分立时,通知债权人和公告是必经程序
B.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C.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决议,需经该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A.公司合并和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C.在合并和分立的条款中,新《公司法》删去了“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的规定;
D.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B.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C.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D.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A.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
B.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分立
C.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
D.发行公司债券
E.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A.董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3年
B.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C.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D.董事会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
A.甲公司已不存在,此债务消灭
B.由乙丙两公司连带偿还
C.若乙丙两公司内部约定由乙公司偿还,则债权人就不得规定丙偿还债务
D.乙丙两公司之间约定偿还比例的,债权人不得规定其中任何一个公司超过比例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