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是从()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
A.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B.2020年1月1日,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C.2020年3月1日,2020年5月31日
D.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A.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
B.2020年1月1日,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C.2020年3月1日,2020年5月31日
D.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A.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季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B.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C.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D.自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单位将自产的货物,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A.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B.增值税小微政策
C.免征增值税
D.先征后退
B.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税务机关先予受理并按流程流转相关环节处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
C.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D.逐步推广丁税宝税企互动平台
A.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引导服务
B.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
C.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D.严格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
A.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B.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C.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
D.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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