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8年
B.2019年
C.2020年
D.2021年
A.境外盈亏可以互相弥补,对境外未弥补的亏损可以由境内盈利弥补
B.境外盈亏不得互相弥补,且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也不得相互弥补
C.境外盈亏可以互相弥补,境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
D.境外盈利不可以弥补境内企业当年的亏损
E.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A.汇算清缴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的亏损,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B.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不汇回中国境内,不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C.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的亏损,可以抵减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
A.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若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与境外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应按实际收到所得所在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B.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当年收到上述所得,按实际收到收入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C.企业收到某一纳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纳税凭证时,凡是迟于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终止日的,可以对该所得境外税额抵免追溯计算
D.居民企业甲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照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该公司按照A国规定计算A国2019-2020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境内2021年度计算境内外应纳税额中抵免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公司严重亏损
B.某高校校长对财务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资金无法收回
C.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在执行民事判决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D.某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A.1月份开具的普票必须追回,开具红字发票
B.该公司可以更正1月属期申报表享受免税政策
C.该公司可以选择在下期申报时调整从而享受免税政策
D.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减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缴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须在我国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