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需要党组(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A.年度整体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年度和半年度报告。
B.金额大于5亿元的股权投资或处置事项,或者依据战略重要性,经研判,需要提交集团党组会前置研究的投资或处置事项。
C.省分公司5亿元(含)以上项目;或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以上局房征地新建、购置项目。总部部门及子公司(含直属单位)3亿元(含)以上项目;或建筑面积3万平米(含)以上局房征地新建、购置项目。3亿元(含)以上新建海(陆)缆、国际局及国际关口局项目。
D.除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外,涉及单笔1亿(含)元以上的预算外资金调动和使用。
E.单项支出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
F.单笔金额超过经审计最近一期所有者权益0.5%的有价证券投资;首次操作的金融衍生工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