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变更完成后,若原贷款存在逾期本息的,经原借款人与新借款人协调一致的,逾期本息计入变更后的新借款人贷款下()
是
是
A.产权人及其配偶贷款连续逾期不超3期且累计逾期次数不超6次
B.征信报告中,不存在呆账 、失信名单
C.如产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存在尚未到期的对外贷款担保,则应提供被担保人近3个月内真实有效的个人(企业)征信报告供我司审查
A.托收到期日
B.原贴现贷款到期日
C.原贴现到期日后3天
D.原贴现到期日后5天
收取借款人贷款本息时,以下收取本息先后顺序正确的有().
A.正常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金、正常本金
B.逾期利息、正常利息、逾期本金、正常本金
C.正常利息、逾期利息、正常本金、逾期本金
D.逾期利息、逾期本金、正常利息、正常本金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
A.产权人及其配偶贷款/贷记卡连续逾期不超3期且贷款/贷记卡累计逾期次数分别不超10次
B.可以用阿尔法系统查征信
C.贷款和贷记卡逾期有3,逾期率不超过50%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