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应认真核查,据实登记。
B.如发现该户在普查标准时点前已搬走,经确认为空户,应注明该户是“空户”。
C.如发现住房单元内还有其他住户,该户的户编号保持不变;对于新发现的户,先在《户主姓名底册》中增加一户,补全底册信息,审核完成后,再进行普查短表的登记。
D.如发现摸底时标注为“空户”的住房单元有人居住或有登记户口,应修改“空户”标记,正常进行普查短表的登记。
A.全户漏报的通过采集程序在本普查小区内新增住户补登。
B.已登记住户中的漏报人口,在本普查小区新增户进行补登。
C.漏报的户籍人口已经外出半年以上,在本户中添加修改人记录进行补登即可。
D.漏报的户籍人口实为死亡未销户,在复查情况中选择死亡未销,如果是在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死亡的,还要填报死亡人口表。
A.结合摸底信息和行政记录资料进行检查
B.检查住户有无漏登人口
C.标记"空户"的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或有户口寄挂
D.登记范围是否完整覆盖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
E.普查小区的户数、人口数<出生、死亡人口是否准确
F.公民身份证号码是否有效填报
A.在摸底模块新增一户,上报后导入底册,进行短表登记
B.在正式登记模块新增一户,进行短表登记
C.不作处理,漏登一户无所谓
D.将新发现户中的应登记人口登记在其邻居的户中
A.普查员进行摸底时,需要对普查小区内建筑物进行编号
B.户编号不需要普查员填写,由数据采集系统自动生成
C.住房单元编号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编写,不允许重复
D.全户死亡户的户编号从900开始编号
如发现住房单元内还有其他住户,该户的户编号保持不变;对于新发现的户,先在()中增加一户,补全底册信息,审核完成后,再进行普查短表的登记。新户的户编号在本普查小区最大户编号后顺延。
A.《户主姓名底册》
B.《普查小区图》
C.《普查表填写说明》
D.《指标解释》
A.如发现该户在普查标准时点前已搬走,经确认为空户,应注明该户是“空户”。该户的户编号不作废。
B.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能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
C.11月5日前,摸底时未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可以向普查员申请变更登记方式。
D.普查长表抽样以普查区为单位,在每个普查区的普查短表填报住户中抽取10%的户(包括混合户)填报普查长表
A.不用登记
B.普查员登记
C.村级普查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普查短表
张某户口在本普查小区,在普查小区内有A、B两处住房,户口登记在A房屋内,长期居住在B房屋内,普查时应填写()。
A.确定其中一处住宅登记人在户在,另一处登记为空房
B.在A处登记户籍外出,B处按外来登记
C.两个房屋都登记人在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