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下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不征或免征契税的有()。
A.公有制单位购买商品房用于职工住宅
B.土地、房屋共有人的分析
C.以土地、房屋抵债
D.土地、房屋的抵押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公有制单位购买商品房用于职工住宅
B.土地、房屋共有人的分析
C.以土地、房屋抵债
D.土地、房屋的抵押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个人将自有房产投资到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应予以征收契税
C.租赁房屋使用权不征契税
D.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应照章征收契税
E.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经省政府决定予以免税的,免征契税
A.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B.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不征契税
C.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征收契税
D.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A.某营利性医院承受用于门诊部的房产,免征契税
B.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征契税
C.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次日
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免征契税
E.获得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且产权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可依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A.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应征收征契税
B.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应征收征契税
C.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应征收征契税
D.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C.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E.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营业设施,免征契税
A.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月
B.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C.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次日
D.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不再属于免征契税范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原取得土地、房屋的当日
A.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所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A.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的,免征契税。
B.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权属的,免征契税。
C.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D.城镇职工按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A.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B.纳税人可在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再补申报缴纳契税
C.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月,纳税义务发生
D.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次日,纳税义务发生
E.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A.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B.土地使用者置换土地,只有取得了置换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才需缴纳契税
C.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D.土地或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契税
E.职工首次购买由各类公有制单位购买并按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