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的()或印鉴卡挂失应先在核心系统中进行相关处理,后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处理。
A.开立
B.变更
C.撤销
D.转久悬户
A.开立
B.变更
C.撤销
D.转久悬户
A.《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
B.公安机关印章遗失(或被盗)立案证明、
C.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D.工商部门的证明。
A.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B.更换印鉴申请书(要素齐全)
C.挂失申请书
D.印鉴卡
A.通过客户服务-账户-开销户-销户资料扫描路径办理销户时,在凭证类型栏位中增加印鉴卡客户联或遗失说明
B.优化网点现金库交接功能(BBOSCP0106),在打印业务受理通知书的假币信息中,增加假币冠字号码信息
C.在手持终端重要物品交接界面增加人脸识别功能,已注册人脸识别的柜员进行重要物品交接时,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替代指纹验证或密码验证
D.允许按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进行空白支票挂失
A.审核开户资料和印鉴卡无误后,最迟于印鉴启用日前一日将建模资料送达所属建模中心建模。
B.审核开户资料和印鉴卡无误后,最迟于印鉴启用日后一日将建模资料送达所属建模中心建模。
C.印鉴卡启用日期前,开户行印鉴卡保管员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新建的电子印鉴与保管的预留印鉴卡进行比对核验,确认后电子印鉴正式生效。
D.开户行申请办理电子印鉴变更、删除重建操作,须先在电子验印系统中核验新提交的印鉴卡上加盖的旧印鉴。
B、印鉴卡保管员根据《久悬账户转入清单》将对应账户的印鉴卡从印鉴簿中抽出,注明“久悬未取账户”字样和清理日期,放入专门的久悬未取账户印鉴簿中保管
C、如久悬账户重新恢复使用,存款人预留印鉴未发生变化,无需提交新印鉴卡。开户行核验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无误,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将对应账户印鉴标志修改为“正常”,并在备注栏注明“已于年月日转回正常户”
D、存款人印鉴发生变化,按照我行预留印鉴变更的手续办理
A.核验申请书上加盖的原预留印鉴与会计验印系统建档的预留印鉴样本是否相符;
B.对其他存款账户,通过原业务文本(例如单位定期/通知存款开户申请书或留存备查的原申请书)核对申请书上加盖的原预留印鉴与原预留印鉴样本是否相符。
C.审核每份新印鉴卡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D.新预留印鉴启用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E.核验新印鉴卡背面加盖的原预留印鉴与会计验印系统建档的预留印鉴样本是否相符
F.新印鉴卡上新旧印鉴与申请书上的新旧印鉴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