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为某公司会计,一日到其开户银行交存现金2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其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有其中有1张假币,告知贾某要进行收缴,由于贾某与该银行员工较熟悉,贾某提出要银行员工将该假币退回,银行员工经过考虑将假币退予贾某,贾某表示感谢。对于银行员工的这种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方式为()。
A.给予警告
B.给予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C.责成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D.依法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A.给予警告
B.给予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C.责成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D.依法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A.对该银行机构给予警告
B.对该银行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C.对该银行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D.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某公司出纳小郑将公司现金交存开户银行,应编制()。
A.现金收款凭证
B.现金付款凭证
C.银行收款凭证
D.银行付款凭证
凡有现金收入的单位,其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及时交存()
A.财务部门
B.开户银行
C.出纳员保管
D.单位保险柜
(案例分析)被告人刘冬琼(女)的长子贾亮结婚后与父母分居生活5年,贾亮游手好闲,多次持凶器到其父母家闹事,无端打伤其父母,并数次持刀要砍杀其胞弟,以此向其父母索取财物。一日,贾亮又一次到刘冬琼家,用匕首威胁其父亲贾某,向其要钱。在贾亮与父亲厮打时,刘冬琼从地上拣起一木棒向贾亮的头部猛击数下,贾亮当即倒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当地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刘冬琼犯故意杀人罪,应被判处无期徒刑,即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冬琼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原因是不堪忍受其子贾亮的长期打骂、滋扰,是出于气愤将贾亮打死,其杀人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投案自首,判处被告人刘冬琼有期徒7年。
A.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
B.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
C.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D.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A.存款现值1981.3元,值得投资
B.返现现值2293.98元,值得投资
C.存款现值2456.81元,不值得投资
D.返现现值549.08元,不值得投资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