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免租期限为2021年10月5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
B.该合同并不存在免租期限
C.交房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
D.租赁期限为2021年10月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
A.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B.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免租期的,免租期内不确认租金收入
C.出租人取得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租赁合同变更导致租赁期缩短至1年以内的,不得改按短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或追溯调整
E.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应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以免租期间的租金为计税依据
B.房屋出典的,以出典人取得的出典收入为计税依据
C.以房产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D.对原有房屋进行扩建的,以新增的房产价值为计税依据
A.30
B.50
C.60
D.80
A.30
B.50
C.60
D.80
A.0
B.24
C.32
D.50
A.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C.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按重置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D.经营租赁房屋的,以评估价格计算缴纳房产税
E.免收租金期间,应由产权所有人按免租期后租金从租缴纳房产税
A.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B.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通风照明设备,应计入房产原值
C.对于更换的房屋附属设备,在计算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的价值
D.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内由产权所有人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E.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A.出租人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资产处置损益
B.出租人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应当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C.出租人按经营租赁方式租出资产,提供免租期的,免租期内不确认租金收入
D.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出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果不是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