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9年度以后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D.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A.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B.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
C.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A.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C.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D.电影行业企业不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A.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B.对从事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C.对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D.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A.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D.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A.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D.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