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卡和密码
B.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C.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D.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E.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
F.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A.支行应配备会计印章专用保险柜,统一存放支行的会计印章,保险柜应置于有效的监控范围内。保险柜钥匙应由营业部经理保管,并按照重要物品的保管要求进行保管。
B.支行应为柜员配备带锁的印章保管盒,柜员会计印章存放在保管盒内,钥匙由柜员自行保管。每日柜员上柜前,从印章专用保险柜中领取个人的保管盒,并做好交接登记。
C.柜员从保管盒取出印章并进行盘点,调整转字日期无误后,才可对外办理业务。营业时间内,会计印章的放置位置和印章的使用均应在有效监控范围内。
D.柜员在营业时间内临时离柜,应将印章全部收入印章盒,印章盒存放现金尾箱内或临柜窗口的抽屉内锁好,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无尾箱的柜员应将印章盒加锁、存放在抽屉保管。
E.营业终了,柜员将印章盒加锁后统一存放在印章专用保险柜内,并做好交接登记。严禁直接将会计印章存放在抽屉或公用的保险柜中。
F.对于业务用个人名章,可不放入印章盒保管,应做到离柜收章,妥善保管,严禁交予他人使用
A.使用机构领取重要会计业务印章时,需要由机构双人(正式员工)持加盖机构业务公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领取,交接双方应在会计运营管理平台中登记
B.重要会计业务印章保管、使用人员岗位调整或轮换、轮休(正常工作轮休除外),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在会计运营管理平台中登记确认
C.不再使用的重要会计业务印章,应及时上缴分行会计运营部,并在会计运营管理平台中进行登记
D.如需停用, 由两名总行印章管理员在会计运营管理平台中操作并注明停用原因
A.各类业务印章必须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B.中午休息或营业终了,各类业务印章必须入库或入保险箱保管
C.允许在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上事先加盖银行业务印章
D.柜员换岗时应及时办理交接
A.严格抹账、冲账类特殊业务真实性的审查,所有抹账及冲账业务须经会计主管及行长审核,确保真实合规后方可授权办理。
B.加强对抹账及冲账等特殊业务交易的监督,严格操作流程,抹账前必须收回原错误凭证或回单,并注明抹账原因,由相关人员签字负责,对隔日的错账冲正,会计主管必须在原错误凭证上注明错误事由、冲账日期等。
C.严格抹账及冲账业务操作的适用范围。对于经客户签字确认办理完毕的正常业务,不允许使用抹账交易。对于客户要求取消已办理完毕,尚未签字确认的正常存入业务,不得办理抹账,只能采取正常交易处理。
A.对于采用自动化用印的实物业务专用印章,使用机构应于领取后立即纳入业务用印机设备管理
B.配备业务用印机的,将实物业务专用印章放置在业务用印机中使用,需在视频监控下双人眼同加盖
C.营业机构日常为客户办理交易使用实物业务专用印章时,原则上无需登记《业务专用印章用印登记簿》
D.通过用印机进行人工授权用印时,经有权人审核用印材料后,申请用印人员在视频监控下用印
A.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B.营业期间临时离柜时,现金、会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和重要单证入柜入箱上锁保管,营业日终入库保管
C.会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章证押分管”
D.发生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票样、印模、会计专用印章丢失或被盗现象时,立即不报
A.超权限业务应及时将上报区分公司审批,严禁通过拆单方式变相承保超权限业务
B.各市分公司开展保险费分期支付业务,禁止存在首月0元或其他首期保费过低等销售行为
C.对于招投标类或政府类业务,除采购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外,一律不得支付跟单费用
D.除另有规定外,各市分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