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A.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B.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C.员工取得的工资薪全收入
D.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E.在职博士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A.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B.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C.员工取得的工资薪全收入
D.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E.在职博士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A.全日制大学生王某实习取得劳务报酬
B.商场导购员王某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C.保险营销员王某取得的劳务报酬
D.证券经纪人王某取得的劳务报酬
E.大学教授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
B.自2020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C.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D.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个人转让自用达2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B.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不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C.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D.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E.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A.应纳税额=收入*20%-速算扣除数
B.应纳税额=收入(超过4000)*(1-20%)*20%-速算扣除数
C.应纳税额=(收入(不超4000元)-800)*20%
D.应纳税额=收入*(1-20%)*70%
E.应纳税额=收入*(1-20%)*70%-速算扣除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民2022年1月应当预扣预缴的税额。
B.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C.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D.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A.累计减免收入
B.累计减除费用
C.累计专项扣除
D.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E.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