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案例:
2004年6月,某供电公司在检查用户用电情况时,发现某宾馆计费的三相四线电能表的表尾铅封有伪造痕迹,且打开该电能表表尾盖,发现其一相电压虚接,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判定该用户窃电,取证后立即向该宾馆下达《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并对其中止供电。该宾馆负责人对供电公司的检查行为不予配合,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停电两周后,该宾馆负责人向供电公司递交“恢复供电申请”,并补交了电费,承担了违约使用电费,供电公司即对宾馆恢复了供电。但2004年7月,宾馆以供电公司违法停电给宾馆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称:供电公司在用电检查时以发现电压虚接,即认为原告窃电,证据不足。被告停止供电的行为违法,原告补交电费和承担违约使用电费的理由是为了恢复用电,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为原告恢复名誉、退还已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赔偿因停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1.作为用电检查人员你认为该宾馆是否存有窃电行为?
2.你将以什么理由向法院进行抗诉?
A.检查人员为防止企业老板逃跑,将企业老板暂扣在办公室
B.检查人员向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供交易合同
C.检查人员到企业生产场地核查生产设备
D.检查人员到企业老板家中突袭检查调取账证
E.检查人员要求财务人员现场打开抽屉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