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属于不动产的有()。
A.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
B.不动产的用益权
C.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
D.船舶和飞机
E.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
A.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
B.不动产的用益权
C.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
D.船舶和飞机
E.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
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A.与贷款业务相关的并附属于债权的所得可认定为利息,对独立发生于债权方以外的,如单独收取的担保费等,原则上不应认定为利息
B.居民国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息拥有征税权,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C.利息来源国对利息有征税的权利,但对征税权的行使进行了限制,即设定了最低税率,且限制税率与受益所有人自身性质有关
D.在判断利息受益所有人时,要特别注意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是否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开曼群岛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开曼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开曼群岛政府关于税收征管互助的协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开曼群岛政府关于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A.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B.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C.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D.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A.25%
B.30%
C.15%
D.35%
A.代理人
B.指定收款人
C.扣缴义务人
D.对所得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E.对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A.代理人
B.指定收款人
C.扣缴义务人
D.对所得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E.对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A.按照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B.根据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高于次调减后的税率的,应适用20%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C.根据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高于此次调减后的税率的,应适用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A.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
B.落实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税收利益
C.对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D.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E.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