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函管理中,凡涉及履行期限(工期)、合同价款、承包范围、付款条件、结算方式、质量安全、违约责任及其他影响我方权益等改变原合同条款原则的重要函件,不得加盖经办部门的()印章
A.部门章
B.业务章
C.项目章
D.经办人私章
ABC
A.部门章
B.业务章
C.项目章
D.经办人私章
ABC
A.城市/地区公司
B.监理单位
C.相关供方
A.12
B.24
C.36
D.48
A.用印应由经办人本人办理,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B.原则上用印应在审批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办毕。审批完 成后一周内未用印的,或用印时材料内容出现变更与审批上传 附件不一致的,应重新办理用印申请
C.涉及公司对外发文、发函等文件,须在OA履行发文审批流程,不得通过用印申请方式审批用印
D.经公司领导签发(须有签字或 OA 系统审批)的文件可直 接用印。与该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相关的文件,应办理用印申 请
E.涉及公司对外发文、报送资料等文件用印,须经公司董 事长审批后方可用印。已通过 OA 履行发文审批流程的,无 需再次办理用印申请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A.凡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B.政府非税收入的分成比例,应当按照所有权,事权以及相应的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C.凡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同级财政部门规定
D.凡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