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后重新招标
A.修改公告
B.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C.上网公示声明此次招标无效
D.对违反规定的内容进行研讨
B、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A.修改公告
B.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C.上网公示声明此次招标无效
D.对违反规定的内容进行研讨
B、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A.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B.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C.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D.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A.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B.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C.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D.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A.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B.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C.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D.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A.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0日前
B.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C.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0日前
D.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A.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B.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C.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D.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B.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C.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相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D.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E.对不同投标人给予相同的信息和待遇
A.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报告
B. 编制工程标底价格
C. 发售招标文件
D. 召开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