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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A.经工程师批准 B.经发包人批准 C.由
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A.经工程师批准
B.经发包人批准
C.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D.由承包人通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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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A.经工程师批准
B.经发包人批准
C.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D.由承包人通知发包人
A.合同中约定了开工时间,但发包人又批准了承包人的开工报告,应采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
B.合同中未约定开工时间,应采用施工日志、验收记录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开工时间
C.鉴定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时间
D.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的,以占有鉴定项目之日为竣工时间
A.承包人以基准日期前的市场价格编制工程报价
B.长期合同中调价公式中的可调因素价格指数以基准日的价格为准
C.承包人以基准日期后的市场价格编制工程报价
D.基准日期后,因法律政策、规范标准的变化,导致承包人工程成本发生约定以外的增减,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E.基准日期即为投标截止日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人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①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停工 计14天
②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 计3天
③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 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①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234=3276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55=77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 7×24=168元
小计:4214元
②窝工人工费:
扎筋 35人×20.15×14=9873.50元
砌砖 30人×20.15×3=1813.50元
抹灰 35人×20.15×4=2821.00元
小计:14508.00元
③保函费延期补偿: (1500×10%×6‰÷365)×21=517.81元
④管理费增加: (4214+14508.00+517.81)×15%=2885.9775元
⑤利润损失: (4214+14508.00+517.81+2885.97)×5%=1106.29元
经济索赔合计:23232.07元
问题
(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10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
A.如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并且只能延期一次
B.中止施工满半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C.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3个月的工程,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D.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个月内开工
E.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A.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B.不可抗力
C.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D.延期提供施工场地
E.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A.发包人出具经监理人审核
B.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
C.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签认
D.监理人签认
A.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 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B.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C.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D.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E.未发出开工通知,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综合考虑认定开工日期
A.承包人
B.设计单位
C.发包人
D.监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