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交易单证号:在申报凭证相应栏目中填写合同号、发票号。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本身无交易单证号的,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可不填写;
B.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用和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之前服务贸易项下前期费用: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哦塑、“分徽’或‘喻期费用”字样;
C.服务贸易项下退汇:应在申报凭证的退款栏目中进行确认或在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退汇’字样;
D.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信息。
A.跨境汇款
B.境外汇款
C.境外放款
A.应在申报凭证相应栏目中填写合同号、发票号
B.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用,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代垫分摊
C.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之前服务贸易前期费用,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前期费用字样
D.凭电子或纸质税务备案表付汇,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SWBA+备案表编号后五位
A.原汇入汇款交易编码
B.原汇出汇款交易编码
C.退汇收汇新交易编码
D.原汇入汇款交易附言
E.原汇出汇款交易附言
F.退汇收汇新交易附言
G.其他项
A.8124批次撤销
B.8219删除批次信息
C.8908特色交易流水冲正
D.请求技术人员
A.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
B.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境外放款余额与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
C.银行为企业办理入账业务时,应要求企业区分境外放款本金及利息。应进行RCPMIS系统申报及国际收支申报,在进行RCPMIS申报时,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外放款”字样;在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应适用不同的交易编码,并分别填报业务登记凭证中的业务编号。
D.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5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