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小高做了母亲,25岁,又有了第二个孩子。一儿一女的家庭完全拴住了小高的手脚,没有机会出去工作,经济上只能依靠丈夫。小儿子刚满两岁,丈夫开始到北京发展自己的事业,每周回香港呆两三天,其余时间都在北京。过了半年,丈夫有意让小高跟他到北京创业,小高因为孩子小,而且已经习惯了香港的生活,不想再回内地,事情就这样耽搁了下来。
随着丈夫事业在北京的发展,他回香港的时间少了,每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每次最多呆三天,除了处理他的公务、购物、亲近孩子,属于他们俩的时间最多一天。儿子五岁时,小高第一次到了丈夫在北京的公司,已经小有规模。但小高对公司的事一无所知,丈夫跟她,不像夫妻,倒像是朋友。小高受不了丈夫的冷漠,当时就下决心,留在北京和丈夫一起生活,然而却遭到丈夫的坚决反对。儿子六岁的时候,丈夫提出离婚,理由是长期分居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离婚对双方是一种人道的解脱。小高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最后还是无力挽回。
小高认识陈先生的时候,小高住哪儿?
A.北京
B.香港
C.学校
D.公司
A.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B.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C.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财产分割增加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D.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前是不满14岁)均可被收养,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须征得本人同意
A.“儿童”是指在旅行开始之日,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十二周岁的旅客
B.“儿童”是指在购票之日,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旅客
C.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五周岁的儿童独自成行,需要办理无人陪伴手续
D.“儿童”与成人享受同样的逾重行李费率
A.就业人员
B.在职位上班人员
C.失业人员(无工作、找工作)
D.非劳动力(既不就业也不失业)
A.未成年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
B.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
C.未成年工,孩子未满1周岁
A.原配偶虽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
B.原配偶再婚,但愿意与甲恢复婚姻关系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再婚后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