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所得中,属于《中新税收协定》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有()。
A.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因专利违规使用单独收取的侵权赔偿费
B.作为注册会计师的我国居民王某向缔约国一方居民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取得的报酬
C.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提供商业情报取得的所得
D.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提供专有技术使用权而单独收取的指导费,且该服务未构成常设机构
E.我国居民企业向缔约国居民出口设备,在产品保证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A.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因专利违规使用单独收取的侵权赔偿费
B.作为注册会计师的我国居民王某向缔约国一方居民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取得的报酬
C.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提供商业情报取得的所得
D.缔约国一方居民向我国居民企业提供专有技术使用权而单独收取的指导费,且该服务未构成常设机构
E.我国居民企业向缔约国居民出口设备,在产品保证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A.因侵权支付的赔偿款
B.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C.使用科学设备取得的所得
D.有许可的情况下支付的款项
E.使用科学经验的情报取得的所得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使用或有权使用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取得的所得
C.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D.融资购买设备支付的利息部分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专门从事工程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C.专门从事管理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D.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取得的所得
A.提供的售后服务取得的报酬
B.专门从事工程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C.专门从事管理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所得
D.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取得的所得
A.境外所得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的
B.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根据来源国税收法律法规不判定为所在国应税所得,而按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应税所得的
C.居民企业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
D.属于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适用错误而且企业不应缴纳而错缴的税额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20%
C.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有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
D.缔约对方政府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A.从市区至机场运送旅客取得的收入
B.以干租形式出租船舶取得的租赁收入
C.为其他国际运输企业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
D.仅为其承运旅客提供中转住宿而设置的旅馆取得的收入
A.40%
B.60%
C.80%
D.100%
A.属于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适用错误而且企业不应缴纳而错缴的税额,企业应向境外税务机关申请予以退还,而不应作为境外已交税额向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B.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不属于对方国家的应税项目,却被对方国家(地区)就其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C.企业就境外所得在来源国纳税时适用税率高于税收协定限定税率所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D.对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若是税收协定非适用所得税项目,或来自非协定国家的所得,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税额的,不应作为境外已交税额向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