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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日,境外的甲公司和境内的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乙公司将自己6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并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拟定的方案中,部分内容如下:(1)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2)甲公司收购乙公司60%股权的价款为1200万美元。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600万美元,其余价款在2年内付清。(3)丙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0万美元增加至3000万美元,增资部分双方分期缴付,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4)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拟定为10000万美元。问题: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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