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1日,湘水公司与麓山公司的原股东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甲公司持有麓山公司29.9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湘水公司取得对麓山公司的控制权。此前,湘水公司持麓山公司33%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账面价值为2145万元。购买日,经评估确定麓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500万元,双方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946.75万元,同时,协议约定若麓山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00(不含300)万元,麓山公司应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重新评估为3000万元,并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898.5万元。湘水公司于购买日支付价款869.14万元,湘水公司预计麓山公司2020年很可能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20年末,经审计确定麓山公司2020年的净利润为-152.3万元。该项股权交易前,湘水公司和甲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湘水公司取得麓山公司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中的处理,正确的是()。
A.2020年1月1日,湘水公司应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为4091.75万元
B.2019年8月1日,湘水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1077.61万元
C.2020年年末,湘水公司应冲销预计负债1048.25万元
D.2020年年末,湘水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95.8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