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从开证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天。
A.90
B.30
C.60
D.180
A.90
B.30
C.60
D.180
A.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B. 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D. 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1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以下关于票据期限的规定,错误的是()。
A.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0日
B.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C. 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D. 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2003年8月7日,原告比利时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3000吨木耳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安特卫普,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青岛。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原告则向大阪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3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2003年10月30日。
2003年11月15日承运货物的V轮抵安特卫普港,原告比利时A公司收到的提单上,载明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该轮到港时间,原告初步确认V 轮倒签了提单,后查明该轮10月30日从安特卫普运回青岛,11月6日抵达装运港,11月7日装货完毕后启航。原告随后两次电告中国B公司,指出不能接受倒签的提单,要求其根据市场行情将货物每吨降价40美元,否则拒收货物,中国B公司对原告的要求迟迟不复,于2003年11月15日向议付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取得了货款。货物一直存放于港口仓库,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原告于2004年4月15日付款赎单并销售了货物。
2004年4月10日,原告诉至大阪法院请求判决被告V轮赔付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美元。被告辩称,认为原告对其没有权起诉,因“本案完全是买卖双方间的纠纷,与船东无关”。
试问:
1.什么是倒签提单其法律效果如何
2.原告对被告有无诉权中国B公司能否成为被告
A.信用证为不可转让单据
B.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C.开证银行在决定受理时,向申请人收取的保证金应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
D.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A.供货商与购货商签订的销售合同
B.开立了以该供货企业为受益人的有效国内信用证正本
C.开立了以购货商为受益人的有效国内信用证正本
D.收到了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A.银行收到境外出口商或其他银行寄来的单据后
B.银行开立信用证之前
C.银行开立信用证之后
D.出口商发货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