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甲公司出资70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则甲公司在期货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占比为()
A.5%
B.7%
C.20%
D.由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B、7%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则甲公司在期货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为7000000÷100000000=7%
A.5%
B.7%
C.20%
D.由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B、7%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则甲公司在期货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为7000000÷100000000=7%
(三)(2016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官方版))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 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
请回答第92—94题。
92.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93.若源圣公司的股东会得以召开,该次股东会就霓美公司将资金转入天富公司之事进行决议。关于该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连带承担返还1亿元的出资义务
B.霓美公司承担1亿元的利息损失
C.限制霓美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D.解除霓美公司的股东资格
94.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
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
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
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
A.华夏保险成立于2006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
B.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5460亿元
C.公司的总资产为5460亿元
D.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53亿元
E.是一家实力雄厚、投资强大、产品领先、服务一流发展快速的保险公司
F.以打造青春化、科技化、生态化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为远景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对乙公司的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011年6月,双方根据该协议制定C公司章程,并对股东会表决方式和程序未做不同于《公司法》的特殊规定。
2011年8月9日,C公司登记成立。
2011年8月20日,B公司将认缴的出资额196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但A公司一直未能出资。
2014年10月18日,B公司致函A公司,要求解除合资经营协议,并变更C公司工商登记。
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A公司未对C公司出资,判令A公司、C公司配合在工商部门办理C公司减资及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述案例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的《合资经营协议》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协议?
(2)A公司与B公司所约定的出资方式和资金缴纳时间和方式是否符合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有什么不同约定?现行《公司法》与2005年《公司法》对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3)A公司是否取得C公司股权?为什么?
(4)A公司担负何种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B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资经营协议》?为什么?
(6)B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变更股东名册的要求能否得到实现?为什么?
案情:
2009年10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
问题:(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说明理由。
甲、乙两家国有企业与另外8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6年5月,宏达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为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6年7月,宏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的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7年9月,宏达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会议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的出资总额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的出资总额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8年5月,宏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桂林分公司。桂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宏达公司是桂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宏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里,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2)宏达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宏达公司的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宏达公司的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5)宏达公司是否应替桂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A.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B.会计师事务所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C.甲与会计师事务所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共犯关系
D.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