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5月销售一批化妆品,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货款已经收到,货物已经发出,同时两个月前收取包装物租金3510元,押金23400元,购销双方约定,两个月归还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但购货方违约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该化妆品厂2005年5月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合计为()元
A.343400
B.343910
C.950510
D.949400
D、949400
A.343400
B.343910
C.950510
D.949400
D、949400
A.116.24
B.136.00
C.144.50
D.145
A.84750
B.102750
C.103500
D.104250
A.该业务应纳消费税为6600元
B.该业务应纳增值税为3400元
C.该业务应纳消费税为6000元
D.该业务应纳增值税为3740元
A.222.44
B.322.15
C.185.14
D.149
A.(10+0.585+2.34)×15%
B.(10+0.585)×15%
C.[10+(0.585+2.34)÷(1+16%)]×15%
D.[10+0.585÷(1+16%)]×15%
A.乙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052.63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0元
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销售成套化妆品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当即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30%)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万元。
(3)收回上述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2.5万元。
(4)为生产化妆品C,本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5)过节为职工搞福利发放化妆品C成本价30000元,不含税售价50000元。
(6)化妆品厂转让一项专利使用权,取收转让收入20000元。
(1)销售成套化妆品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当即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30%)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万元。
(3)收回上述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2.5万元。
(4)为生产化妆品C,本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5)过节为职工搞福利发放化妆品C成本价30000元,不含税售价50000元。
(6)化妆品厂转让一项专利使用权,取收转让收入20000元。
(1)销售成套化妆品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当即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30%)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万元。
(3)收回上述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2.5万元。
(4)为生产化妆品C,本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5)过节为职工搞福利发放化妆品C成本价30000元,不含税售价50000元。
(6)化妆品厂转让一项专利使用权,取收转让收入20000元。
A.120000
B.240000
C.252631.58
D.2955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