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确认相关收入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B.辅导期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C.企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应予转出的进项税额
D.企业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某副食商店系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同时兼营饮食服务业。2007年9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月取得营业收入351000元(含税),其中包括饮食服务收入。该企业在财务核算时对商品销售收入和饮食业收入划分不清。
(2)本月随同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元。该企业账面显示:“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方余额68000元,其中:2006年1月2日收取押金10000元;2006年5月4日收取押金25000元;2007年3月4日收取押金15000元;2007年7月8日收取押金13000元;2007年9月5日收取押金5000元。经查,以上几笔押金以前均未征税。
(3)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食品厂购进副食品一批,价税合计36000元,已验收入库,并取得销货方全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5230.77元。协议规定,货款分3期分别于9月、10月、11月等额支付,本期已支付12000元。
(4)向农民购进红枣一批,购进价30000元,已验收入库,并按规定开具收购凭证。
(5)购进空调一台,由管理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金额4000元、税额680元。
(6)将购进的红枣发给本企业职工,账面成本10800元。
(7)向某粮油经营部(一般纳税人)购入面粉一批,全部用于饮食经营。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6000元,货款已支付,面粉已验收入库。
会计人员在申报9月份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1)应纳销项税额=351000×17%=59670(元)
(2)企业未计算应纳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5230.77÷3=1743.59(元)
(4)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30000×10%=3000(元)
(5)进项税额=0
(6)企业未进行涉税调整。
(7)进项税额为6000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59670-(1743.59+3000+6000)=48926.41(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A.节约76000元
B.节约31450元
C.超支50000元
D.超支55000元
A.40400
B.42800
C.47608
D.50008
A.1130
B.1137
C.1131
D.1007
1)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日用品,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取得普通发票载明的汽车价款245700元,按规定交纳车辆购置税,货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3)从国外进口化妆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元,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30%。按规定交纳了增值税、消费税,款项已经支付(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4)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发票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5)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10490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总价款1053000元;
6)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款项存入银行;
7)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消耗性商品成本3000元。
要求:1)就上述业务做会计分录;2)计算应交营业税并做分录;3)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351000
310000
300000
368000
A.发票遗失证明
B.登报证明
C.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D.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