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视为()
A.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B.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A、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A.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B.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A、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A.婚前小明全款购买,产权登记在小明个人名下的房屋
B.由小明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的房屋
C.婚前小明贷款购买,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与小红结婚后,由于小红没有工作,房屋贷款一直由小明支付的房屋
D.由小明和小红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由于小红没有购房资格,各方协商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的房屋
A.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保持性关系并有时过夜
B.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C.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D.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A.该房产为都敏俊个人财产
B.该房产为都敏俊与千颂伊父母按份共有
C.该房产由夫妻二人按照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D.千颂伊出售该房产需征得都敏俊同意
A.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
B.男女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D.男方婚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和女方名下,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全额出资且为实际产权人
A.该房产为都敏俊个人财产
B.出售该房产需征得千颂伊同意
C.签约时需千颂伊到场签约
D.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A.关于婚前买房:小红、小明共同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或小明,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B.关于婚后买房:小红和小明用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或小明,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C.关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人为小红,房屋产权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张大力与李小妮于2019年5月20日登记结婚。随后,应李小妮的要求,张大力的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一套并进行装修,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张大力的名下,供大力和小妮婚后居住。后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关于此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是张大力与李小妮的夫妻共同财产
B.是张大力父母的财产
C.是张大力的财产
D.是李小妮的财产
A.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婚前继承、婚后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
C.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D.婚后乙的父母出资为乙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A.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婚前继承、婚后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
C.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D.婚后乙的父母出资为乙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