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口退(免)税政策,一般情况下应按“免、抵、退”方法计算退税的有:()
A.外贸企业出口收购货物
B.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C.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D.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A.外贸企业出口收购货物
B.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C.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D.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A.征税政策
B.免税政策
C.退(免)税政策
D.即征即退政策
A.征税政策
B.免税政策
C.退(免)税政策
D.即征即退政策
A.富达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达到250万元,应按规定程序通知其在24个月内由出口退(免)税政策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B.富达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应按规定程序通知其在24个月内由出口退(免)税政策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C.富达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上述2户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超过20%,应按规定程序通知其在24个月内由出口退(免)税政策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D.富达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申报退税超过200万元,且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申报退税额占该期间全部申报退税额30%以上,应按规定程序通知其在24个月内由出口退(免)税政策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A.生产企业出口自产摩托车,因提供了虚假备案单证,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B.生产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自产高档化妆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同时免征消费税
C.生产企业购进燃料油生产柴油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其上一环节购进燃料油已征的消费税,予以退还
D.外贸企业以援助物资贸易方式出口的酒精不属于应税消费品,该视同出口货物只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A.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
B.出口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的日期
C.海关总署将启运港出口货物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的日期
D.出口企业正常结关核销的核销日期
A.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B.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不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C.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D.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E.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并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A.适用于启运港退税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B.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时,应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启运”标识
C.启运数据中的出口数量及单位、总价等项目与结关数据不一致的,以启运数据为准进行调整或追缴已退(免)税款
D.非特殊原因,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自起运日起超过2个月,仍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货物,税务机关应追缴已退(免)税款,不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E.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启运港退(免)税首次申报时,即视为出口企业完成启运港退(免)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