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的绝对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的有()。
A.金额
B.出票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A.银行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以补记
B.银行汇票未记载出票金额的,汇票无效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D.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
A.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可背书转让
B.背书转让可以附条件,所附条件也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C.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票据到期日前的背书
D.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A.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B.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B.付款人名称
C.收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