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已经出版使用两三年的教学用书,主编换了约1/3的参编人员,重新编写,换了一个书名又在另一家出版社出版。除新参加编写的人员外,其余编写人员多数对其编写的各章,都原封不动或稍作修改后,照搬到“新书”中来。对这种编书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原编人员编写的内容可以不做修改,符合学术规范
B.因为编写内容大量重复,甚至完全相同,不符合学术规范
C.因为书名变动,因此,编写各章节的人员也应相应变动
D.尚无法判断主编是否有违规行为
A.原编人员编写的内容可以不做修改,符合学术规范
B.因为编写内容大量重复,甚至完全相同,不符合学术规范
C.因为书名变动,因此,编写各章节的人员也应相应变动
D.尚无法判断主编是否有违规行为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2013年,甲小学为提高教学水平,要求每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年末至少上交一篇关于小学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并以此作为科研工作考核指标。2014年年初,甲小学邀请有关专家对教师们上交的论文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优秀论文30篇。甲小学教导主任张萍觉得论文质量能代表该校的业务水平,于是集结获奖论文编成书稿《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并与乙出版社联系出版。张萍与乙出版社于2014年3月签订的出版合同中约定,乙出版社应该给张萍样书100册,由其分发给有关教师,但不支付稿费。半年后,图书正式出版,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了样书。该书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页都署名“张萍主编”,但没有其他教师的名字,仅在目录中的每篇文章标题前和正文中每篇文章的最后署了相应教师的姓名。甲小学教师李征收到《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发现自己在工作时间创作的论文《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也在其中。他虽然为自己的论文能正式出版感到高兴,可是觉得出书前张萍和乙出版社都未向他征询过意见,而且书出版后也没有支付报酬,有违著作权法,于是向法院起诉,状告张萍和乙出版社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一:《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属于什么作品?请作选择回答。A.改编作品B.汇编作品C.合作作品D.委托作品
问题二:《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为什么?
问题三:为什么法院会认定张萍侵犯李征的著作权?
问题四: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B.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C.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D.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E.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问题五:为什么问题四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错误的?
问题六:张萍和乙出版社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具体包括哪些?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A.冯天瑜主编的《中华文化史》
B.阴法鲁主编的《中国文化史》
C.陈充经的《中国文化的出路》
D.胡适的《今日中国之文化冲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A.为介绍某一作品在作品中全文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B.报纸刊登其他报纸期刊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
C.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为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
A.教材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B.教材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
C.教材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D.优秀教师进行教学时不需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