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A.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3mg以下的重量
B.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5mg以下的重量
C.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D.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
E.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5mg以下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