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甲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202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在B国获得境外收入100万元,B国适用30%税率,应纳所得税额30万元,因享受B国税收优惠政策,实缴所得税额20万元。两国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且甲企业不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则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为()。
A.120
B.125
C.130
D.150
A.120
B.125
C.130
D.150
A.150×20%=30(万元)
B.150×50%×20%=15(万元)
C.100×50%×20%+(150-100)×25%×20%=12.5(万元)
D.100×25%×20%+(150-100)×50%×20%=10(万元)
A.居民企业适用的基本税率为25%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取得的与其在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境外所得,适用税率为25%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其在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适用税率25%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A.53.5万元
B.62.5万元
C.71.5万元
D.77.5万元
A.0
B.2.5
C.7.5
D.10
A.20
B.25
C.50
D.12.5
A.甲公司可以自行判断该笔业务是否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B.甲公司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适用税收协定待遇
C.甲公司可以通过乙公司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
D.甲公司若自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A.171.25
B.160
C.150
D.145
A.25
B.44
C.50
D.46
A.应收账款减少100万元
B.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元
C.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元
D.应交税费减少25万元
E.应收账款增加100万元
A.以境内、境外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按照25%的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B.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缴纳的超额利润税,虽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但因名称不为企业所得税,所以不可纳入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范围
C.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直接控股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D.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甲电子设备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制造业务。2016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入2 000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3 00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其他应收账款15万元。
(2)缴纳增值税1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18万元、房产税25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43万元。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指出50万元。
(4)支付残疾职工工资14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19万元;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一台,价值35万元;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60万元,购置完毕当年即投入使用。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电子设备公司可以享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14万元的200%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B.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60万元投资额的2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C.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19万元的100%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D.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金额35万元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