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查明:1986年1月,甲方推销员王某来黄海汽车修理厂推销配件时,为了让乙方同意签订购销合同,达到多推销、多提成的目的,竟在洽谈时,隐瞒了该配件为翻修再生产品的主要情节,欺骗乙方签订了合同。乙方进货后在修理过程中,用户屡屡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因此拒绝付款。
问:当事人的经济行为是否有效?理由是什么?
A.用印文件归档时必须为原件,且仅归档1份
B.用印归档时间原则上为当日用印,当日归档,如因缺少法人章或者对方公司签章则需台账备注暂欠,补充完整后及时归档
C.合同类用印文件归档检查要点为:律师审核意见书(律师本人签批)、逐页律师小签、领导角签、双方签章完整、日期完整
D.合同类用印文件归档整理顺序为:用印流程-OA审批流程-律师审核意见书-用印合同文件
A.乙方的理由可以成立,法院应予支持
B.乙方的理由不成立,该情况是由于乙延迟履行义务而造成的
C.乙方的理由可以成立,该情况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可以免除乙的责任
D.乙方的理由可以成立,该货物的损失由甲自行承担
1、工程中标价为300万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当日,应招标人要求,考虑到市场建材价格下降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在乙方中标价的基础上,乙方另外下浮工程造价10%,计30万元,并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但按规定送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中并无该补充协议。
2、该工程有少量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对少数材料给出了暂定价格,合计有20万元,但是乙方投标时将该部分费用同步下浮了1.6万元,中标价实际已包含了下浮该1.6万元的因素。结算时,乙方要求按照18.4万元作为暂定价格费用处理相关实际变更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的铝合金窗数量为400m,但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将铝合金窗又另行发包给了其他专业分包队伍施工,施工中发现该工程设计图纸中铝合金窗数量为550m,在工程结算时,甲方要求按照550m确定铝合金窗数量并扣除乙方相应工程价款。
4、该工程甲供材料合计100万元,另外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计4万元,在工程结算时,甲方提出要工程结算造价中的税前就扣除上述费用。
5、该工程外墙连接玻璃幕墙钢龙骨架的预埋铁件,在土建施工中就预埋完成,但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玻璃幕墙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执行了计价表的子目,而计价表子目中包含了铁件及固定墙体的膨胀螺栓费用,甲方就认定乙方报价中重复计算了固定墙体的膨胀螺栓费用,要求在结算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6、工程量清单表中对双扇无腰自由门上的地弹簧及闭门器等五金件未进行特征描述,乙方投标报价中亦未包含该笔费用,但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中设计有地弹簧及闭门器等。施工中乙方要求应作为工程量清单漏项增加该笔费用,甲方认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已包含地弹簧及闭门器,乙方应按图施工,未报价属漏报价,不同意增加该笔费用。
7、由于甲方要求的工期比较紧,但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表中并未列出赶工措施费项目,乙方报价时也未计算该笔费用。乙方由于施工中确实发生了4.5万元的赶工措施费,所以在工程结算中增加了4.5万元的赶工措施费项目,理由是甲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表漏项。
A.第一次支付:我司与甲方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并进场施工且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回款后,次月按奖励金额的70%支付
B.第一次支付:我司与甲方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并进场施工且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回款后,次月按奖励金额的60%支付
C.第二次支付: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收完全部进度款后次月支付20%
D.第三次支付:该项目结算报送甲方审批通过且收到全部结算款(不含质保金)后次月支付10%
A.不得存在空白页、空白项,无需填写的空格、空页须用/划掉
B.内容修改的地方须有乙方盖章
C.合同须有律师小签确认,无律师的须财务经理在邮寄给乙方盖章前审核小签确认
D.乙方盖章无遗漏,包括骑缝盖章。乙方所加盖印章必须为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加盖的印章一致
A.不得存在空白页、空白项,无需填写的空格、空页须用/划掉
B.合同须有律师小签确认,无律师的须业务部门负责人在邮寄给乙方盖章前审核小签确认
C.乙方盖章无遗漏,包括骑缝盖章。乙方所加盖印章必须为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加盖的印章一致
D.内容修改的地方须有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