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CAS尚未放款或放款不成功,操作人员可以通过“用信管理->与外系统接口->与CAS接口->贷款发放通知”,输入申请书编号,点击()按钮,将凭证回撤至C3。
A.发送
B.登记
C.删除
D.撤销
A.发送
B.登记
C.删除
D.撤销
A.贷款放款日、到期日必须与利率代码的启用日期、适用期限相适应
B.业务品种、利率代码必须匹配
C.利率浮动方式、浮动周期必须与执行利率、基准利率相适应
D.本外币贷款采用浮动利率的,超期期间的浮动周期默认与正常期间浮动周期相同
A.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情况
B.企业尚可汇出金额
C.境外放款余额
D.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
A.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情况
B.企业尚可汇出金额
C.境外放款余额
D.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
A.经授信管理部或零贷管理部审批通过的授信意见
B.与放款印章用印审批单中所列用印材料及份数相一致的资料,合同文本应与合同中所列合同份数相同
C.提供的合同版本必须为总行制式格式合同版本或经分行法律合规部门审批通过的合同版本
D.用印审批表
A.贷后管理岗
B.放款审核岗
C.权证保管人员
A.境外放款资金汇出超过企业应计境外放款余额上限的,资金汇回入账金额超过境外放款余额与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之和,银行应拒绝办理业务。
B.境外收款人原则上应为放款协议中的借款人,如不为借款人,应要求客户做合理解释,客户无法合理解释的,应拒绝办理业务。
C.对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境外应用明显存在可疑的交易,应谨慎办理业务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告。核查资金来源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对账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承诺书等;审核境外资金运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资金使用的合同、发票、对账单等。
D.对境外放款资金大额频繁进出的,银行应要求客户作出合理解释,对客户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拒绝办理。
A.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材料之间的一致性。
B.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登记凭证,在资本项目系统中查询境外放款余额与约定利息尚未汇回金额。
C.银行为企业办理入账业务时,应要求企业区分境外放款本金及利息。应进行RCPMIS系统申报及国际收支申报,在进行RCPMIS申报时,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外放款”字样;在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时应适用不同的交易编码,并分别填报业务登记凭证中的业务编号。
D.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5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