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中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B.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A.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B.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C.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
A.强制执行申请书
B.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C.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D.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